你好,欢迎进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关于宁夏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31日 11:17   点击:

宁建(建)发〔2020〕37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促进诚信信息管理机制更加科学、公平、管用,决定对《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宁建建发〔201797号)《关于印发<宁夏施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通知》(宁建规发〔20193号)有关内容进行补充,现将补充内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事项

   (一)《关于印发<宁夏施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通知》(宁建规发〔20193号)和《关于印发<宁夏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释义>的通知》(宁建(建)发〔201915号)中,指标D2-5-01认定单位增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对分值进行修改,从200提高到500。(见附件1

   (二)将国家级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的颁奖单位修改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华建筑报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委托其全资子公司中华建筑报社组织国家级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的评选)。(见附件2

二、增加指标

(一)增加中国建筑工程BIM大赛获奖单位自治区级建筑工程BIM大赛获奖单位指标。(见附件2

(二)增加国家级组织交流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自治区级组织交流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指标。(见附件2

(三)《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认定标准》(宁建建发〔201797号)中,现增加市、县级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指标。(见附件3

(四)增设党的建设奖项加分指标。凡被上级党组织评为星级基层党组织的,按星级晋升等级予以加分,每晋升一星级加50分,累计最高加250分(年度未晋星级的,不加分。此奖项不累计,如一个单位有多个星级基层党组织,只认可一个)。(见附件3

三、调整、取消指标

(一)自治区级纳税先进企业调整为纳税信用A,取消国家、市、县3级纳税先进企业。(见附件3

(二)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奖,分值由300调整为500。(见附件3

(三)取消国家、区、市、县4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指标。

宁建(建)发〔201532号、宁建(建)发〔201797号和宁建(规)发〔20193号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齐英良,电话:0951-6085236)。

 

附件:1.宁夏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2.宁夏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工程业绩)

   3.宁夏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管理业绩)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819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