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监理报告》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宁夏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9〕28号),落实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行为,我厅依托《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研发了《监理报告》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单位及相关监督机构可通过www.nxjscx.com.cn域名访问《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中“监理报告”功能;
二、“监理报告”包括监理月报、监理专报、监理急报,由监理单位上报,支持附件资料上传,监管单位可以登录系统及时查阅。
三、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企业登录《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后,在我的应用中点击对应的【监理报告】模块,可在监理报告模块中,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报、监理急报;
2.各监理单位在上报资料过程中,可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一次上报,也可分批上报,一份监理报告可同时上报多家监督单位,不在重复进行上报。
3.各企业上报的监理报告,在录入完成后,需要进行信息确认提交,提交后的监理报告在各监管单位方可查询。
4.各企业上报的监理报告,均可在线进行打印,由企业可自行针对上报的监理报告信息可进行打印。
5.监管单位登录《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后,在我的应用中点击对应的【监理报告】模块,可在监理报告模块中,查询各企业上报的监理月报、监理专报、监理急报。
6.对应各监管单位、在企业提交的监理报告中,针对上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可直接进行退回操作,由企业重新进行监理报告信息的修改。
四、技术服务热线:0951-3968557 0951-3895025,远程支持QQ群:557084133、863533943。
五、“监理报告”线上报送即日起正式启用。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