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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全区综合审查机构人防审查资格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1日 16:10   点击:

宁建(建)发〔2019〕16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我区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区施工图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3号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0928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建发201820号)等相关法规政策。2018年10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公布全区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宁建规勘发20187号),公布了7家自治区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其中2家具有乙级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

为进一步营造平衡健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培育发展综合施工图审查机构,2019年3月我厅联合自治区人防办开展了第二期全区施工图审查人员人防专业知识培训,并根据培训考核结果依申请对综合施工图审查机构人防审查资格进行核查。经核查,新申请的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分公司、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查中心、宁夏路达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等三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对于乙级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的要求,具备乙级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现予以公布。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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