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延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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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厅局,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我厅于近日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审批,并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实施电子化升级,目前已正式停用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和企业版。
为确保升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障全区建筑市场招投标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日前的二级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继续正常有效使用,无需做延续注册。2019年12月1日起,全区上述二级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按照电子化有关要求进行延续注册。
特此通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