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
现将住房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转发你们,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并于2月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坚决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住房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