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规发〔2018〕17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促进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际,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宁建(建)发〔2017〕33号)评标细则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
2.综合评估法(一)评标细则
3.综合评估法(二)评标细则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办法《评标细
则》调整说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 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的一般性工程。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评审方法:
1.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唱标后除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无效投标报价外,均参与该项计算)。
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清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根据附表(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表)对其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投标报价在合格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5%至+2%(含-5%、+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7 %至+2%(含-7%、+2%)范围内为有效报价。(当合格投标人报价大于9个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大于4个小于10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小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
4.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当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样时,企业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信用分值高的优先。
附件2
综合评估法(一)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已通过清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评标,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
一、商务标73分:
1.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5%(含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
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暂估价为不可下浮费 。
招标控制价下线=〔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1-下浮率)+暂列金(含税) +暂估价(含税)
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唱标后除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控制价下线的无效投标报价外,均参与该项计算)
2.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a%为评标基准价(a值在开标现场抽取,取值为1-4的整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a的取值为1-3的整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a的取值为2-4的整数)。
有效投标报价即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无效和否决投标)之外的其他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大于9个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大于4个小于10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小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不扣减暂列金、暂估价。
3.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评标基准价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3分,投标报价偏差率每高0.1%扣0.3分,每低0.1%扣0.2分,扣完为止。
二、技术标12分
(一) 施工方案 10分(施工方案每项1分,由评委根据对本工程的符合程度在0.3分-1分之间打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6.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计划
7.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
8.农民工工资拖欠预案及措施
9.现场安全文明工地(标化工地)创建措施
10.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
(二)技术标标书暗标评审 2分
技术标标书制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由招标人统一提供的技术标专用封面、封底及规定的内、外层密封袋进行装订与密封,技术标书不分正副本,单独胶装装订, 单册标书厚度不得超过4厘米;
2.技术标纸张采用白色A4复印纸,黑白双面打印,正文文字采用3号仿宋字体。表格位置页面居中,表格内文字采用5号仿宋字体。页边距为上2厘米,其余均为2.5厘米;
3.技术标正文、表格部分及附图必须按照规定逐页编制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5号仿宋字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
4.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标封底规定处(密封线右侧)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密封线左侧“随机标号”处投标人不得填写。
5.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空行、断行、特殊符号以及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等标示、标记。
评审标准
1.技术标标书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其技术标按零分计。
2.投标人技术标违反标书制作要求第1-4条的,按每出现一类扣0.5分,最高扣2分;违反第5条的,按每出现一处扣1分,最高扣2分。
技术标书应在进入评标室后方可拆封,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部门对技术标书随机编号。
评审结束之后综合得分计算之前公布技术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
如采用电子评标系统评标则技术标标书暗标评审按下列要求进行
(二)技术标标书暗标评审 2分
技术标标书制作要求:
1.技术标采用A4页幅,白色页面,文字采用黑色3号仿宋字体。表格位置页面居中,表格所有内容采用黑色5号仿宋字体。页边距为上2厘米,其余均为2.5厘米,不编制目录页、不编排页码。
2.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评审标准
1.技术标标书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其技术标按零分计。
2.投标人技术标违反标书制作要求第1条的,按每出现一类扣0.5分,最高扣2分;违反第2条的,按每出现一处扣1分,最高扣2分。
三、企业综合信用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15分
(一)企业综合信用10分
企业综合信用得分计算如下:
企业综合信用得分=7+[(企业诚信分-诚信评标基准分)/诚信评标基准分) ]×(10-7)
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中发布。
企业诚信分以开标当天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企业信用分为准。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信用分值认定。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5分
1.建造师符合本工程要求1分。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4分。
应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宁建建发 〔2014〕27号)文件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参考评审指标: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其余各岗人员按规定配齐得3分,缺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超过标底工期的为无效投标。
本评标办法中除规定处以外,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本方法评标,以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推荐的中标人或以得分高低排序向定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至三名,由招标人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附件3
综合评估法(二)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二)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已通过清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评标,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
一、商务标73分:(工程总报价40分;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33分;)
1.工程总报价40分
(1)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暂估价为不可下浮费
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唱标后除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无效投标报价外,均参与该项计算)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a%(a值在开标现场抽取,取值为3-7的整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a的取值为3-5的整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a的取值为5-7的整数)与最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照0.5:0.5、0.4:0.6或0.3:0.7的比值组合构成(比值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最终投标报价定义:投标报价在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5 %至+2%(含-5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7 %至+2%(含-7%、+2%)范围内的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即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无效和否决投标)之外的其他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大于9个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大于4个小于10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小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均不扣减暂列金、暂估价。
(3)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评标基准价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0分,投标报价偏差率每高0.1%扣0.3分,每低0.1%扣0.2分,扣完为止。
2.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33分
在招标人委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清单中,随机抽取40-60项清单项目(抽取的清单项目数可根据工程大小确定),在抽取的40-60项清单项目中取其中费用比重最高的10项,再在剩余的全部清单项目中随机抽出10-20项(抽取的清单项目数可根据工程大小确定)作为主要项目清单的评审子目,对应提取投标人预算清单相应的条目,对其综合单价进行评审。每项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分项的评标基准价。以20项为例,抽出的每一分项单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65分,偏差率每增加1%扣0.05分,每减少1%扣0.025分,扣完为止。所抽出各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得分之和即为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得分。
若投标单位综合单价超过有效投标单位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大于9个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当有效报价大于4个小于10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当有效报价小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10%(含±10%)的;或投标单位综合单价超过控制价综合单价±10%(含±10%)的,则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两种方法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选择其中一种,也可选择在开标现场确定选择其中一种)。
若投标单位综合单价均超过上述范围,则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下浮: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7%,为评标基准价。
二、技术标12分
(一) 施工方案 10分(施工方案每项1分,由评委根据对本工程的符合程度在0.3分-1分之间打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6.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计划
7.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
8.农民工工资拖欠预案及措施
9.现场安全文明工地(标化工地)创建措施
10.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
(二)技术标标书暗标评审 2分
技术标标书制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由招标人统一提供的技术标专用封面、封底及规定的内、外层密封袋进行装订与密封,技术标书不分正副本,单独胶装装订, 单册标书厚度不得超过4CM;
2.技术标纸张采用白色A4复印纸,黑白双面打印,正文字采用3号仿宋字体。表格位置页面居中,表格内文字采用5号仿宋字体,页边距为上2厘米,其余均为2.5厘米;
3.技术标正文、表格部分及图纸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页编制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5号仿宋字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
4. 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标封底规定处(密封线右侧)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密封线左侧“随机标号”投标人不得填写。
5.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空行、断行、特殊符号以及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等标示、标记。
评审标准
1.技术标标书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其技术标按零分计。
2. 投标人技术标违反标书制作要求第1-4条的,按每出现一类扣0.5分,最高扣2分;违反第5条的,按每出现一处扣1分,最高扣2分。
技术标书应在进入评标室后方可拆封,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正部门对技术标书随机编号。
评审结束之后综合得分计算之前公布技术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
如采用电子评标系统评标则技术标标书暗标评审按下列要求进行
(二)技术标标书暗标评审 2分
技术标标书制作要求:
1.技术标采用A4页幅,白色页面,文字采用黑色3号仿宋字体。表格位置页面居中,表格所有内容采用黑色5号仿宋字体。页边距为上2厘米,其余均为2.5厘米,不编制目录页、不编排页码。
2.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评审标准
1.技术标标书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其技术标按零分计。
2.投标人技术标违反标书制作要求第1条的,按每出现一类扣0.5分,最高扣2分;违反第2条的,按每出现一处扣1分,最高扣2分。
三、企业综合信用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15分
(一)企业综合信用 10分
企业综合信用得分计算如下:
企业综合信用得分=7+[(企业诚信分-诚信评标基准分)/诚信评标基准分) ]×(10-7)
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中发布。
企业诚信分以开标当天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企业信用分为准。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信用分值认定。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5分
1.建造师符合本工程要求1分。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4分。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宁建建发〔2014〕27号)文件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参考评审指标: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其余各岗人员按规定配齐得3分,缺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超过标底工期的为无效投标。
本评标办法中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本方法评标,以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推荐的中标人,或以得分高低排序向定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由招标人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个别项目给予极端评分需提出充分的书面理由。
2.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专业工程参照以上评标办法,可取消技术标施工方案中第9条的设置,相应分值加入商务标中的工程总报价中。
附件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办法
《评标细则》调整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宁建(建)发〔2017〕33号)于2017年5月9日颁布实施,为使《评标细则》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电子评标要求,有效防控企业围标串标,现就《评标细则》个别内容做如下调整:
一、附件1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评审方法中增加“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的内容。
二、附件2综合评估法(一)评标细则商务标评标基准价段落去掉“当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时,则不再抽取下浮值,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的规定。
三、附件3综合评估法(二)评标细则
(一)商务标工程总报价中增加“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唱标后除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控制价下线的无效投标报价外,均参与该项计算)”的内容。
(二)明确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中费用比重最高的10项在随机抽取的40-60项清单中确定。
四、附件2综合评估法(一)评标细则、附件3综合评估法(二)评标细则商务标中明确: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均不扣减暂列金、暂估价。
五、附件2综合评估法(一)评标细则、附件3综合评估法(二)评标细则新增电子版技术标标书制作要求及评审标准;
六、附件2综合评估法(一)评标细则、附件3综合评估法(二)评标细则诚信基准分的确定调整为: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中发布;取消没有信用分值的投标企业信用分按3000分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