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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通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9日 10:41   点击:

 

宁建(建)发〔2018〕49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春季开复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5月21日至6月1日期间,自治区住建厅联合自治区环保厅在全区范围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春季开复工扬尘治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延伸抽取受检工程的方式进行。共检查工程60项,下达涉及扬尘治理方面行政执法建议书10份,责成属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8份,对11家违法违规施工、监理企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诚信体系扣分。

督查结束后,分别针对五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召开了督查情况反馈会,通过以查代培、以会代培的方式,扩大检查成效,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 市县住建部门履行责任情况

(一) 银川市

银川市、贺兰县以“智慧工地”建设为抓手,促进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水平,灵武市研究制定辖区建筑施工项目扬尘治理动态考核方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永宁县联合安监局、环保局等多部门开展建筑施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但银川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对扬尘治理处罚偏轻、偏软,扬尘治理还不到位。贺兰县住建局监管与执法程序衔接不到位,存在脱节现象,无法及时发挥扬尘监督惩处效用。

   (二)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通过组织辖区企业培训教育、提早召开辖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观摩会、充分发挥扬尘治理管控较好的企业、工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但石嘴山在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方面滞后;惠农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进处理的时效性不够,下发的通报内容缺乏针对性。

   (三)吴忠市

吴忠市及市辖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评星定级差异化管理、“智慧工地”、签订《建设工地扬尘控制承诺书》等措施,狠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吴忠市扬尘治理与安全监督工作缺乏合理调配。同心县监管人员缺少,扶贫和安全(扬尘)监督工作缺乏合理调配,安全监督力量不足;红寺堡区执行“五个一律”要求逐级减弱,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流于形式,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不落实。

   (四)固原市

固原市及市辖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辖区建筑工地“6个标准化”扬尘治理培训工作,并联合环保、交警等部门进行属地扬尘治理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违法企业形成有效震慑。但固原市普遍存在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和农民工实名制录入工作整体滞后。隆德县质监站、建管站均存在监督人员过少,监管压力大的问题。

   (五)中卫市

中卫市及市辖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治理方案,制订2018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计划,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制度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但中卫市住建局在此次督查前,未对本市及辖区县(区)进行复工前例行检查,对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春季复工检查贯彻执行不力,工作滞后,市级属地主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从抽查工程反映出主管部门对长期存在的违规行为未严肃查处。在督查汇报中中卫市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处理案件11起,处罚金额16万元,与实际情况不符。

   (六)宁东开发区

宁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辖区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教育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弥补监管力量不足问题成效显著。但宁东地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组织机构建设欠缺,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职责不专,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成效,在按照图纸施工等方面需要加强工程监督管理。

三、 参建各方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建设单位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建设用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和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如银川滨河新区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96号公寓项目等,未开工建设用地上存在大量裸露堆土没有采取治理措施。中卫市高铁站站前广场道路项目五标段工程等,扬尘治理费用未列入工程造价,未在合同中明确,且未支付费用。

2.施工单位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迁建项目等,施工现场局部裸露场地覆盖不到位,降尘设备数量偏少。碧桂园山海湾等项目,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设施形同虚设,环保监测设备失效,土方开挖过程中无有效降尘措施,场区主干道路未采取硬化措施中卫市高铁站站前广场道路项目五标段工程等,施工现场无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标牌标识及措施,施工企业未开展自查自纠,现场无资料留存记录,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资料造假,扬尘防治未达到六个标准化,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擅自开工。

3.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未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编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当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道路不硬化等问题没有及时履行监理责任。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审核把关不严,方案内容与现场实际做法两张皮,施工过程中对扬尘污染防治治理监督落实流于形式,监督职责履职不到位。如中卫碧桂园10#、11#楼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扬尘防治等问题未进行跟踪落实,监理职责履行到位。银川芦花洲安置区92#-101#住宅楼及113#地下车库和兴庆区掌政中心村A区项目监理单位旁站记录填写内容不规范。

三、 典型案例

案例一:碧桂园山海湾项目,建设单位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司,监理单位宁夏巨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道路清理不及时存在大量淤泥,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设施形同虚设,土方开挖过程中无有效降尘措施,场区主干道路未采取硬化措施,部分裸露场地未采取覆盖

案例二: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96号公寓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石家庄东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现场存在大量裸露堆土,施工场地大面积裸露沙地未采取任何防尘降尘措施,现场扬尘污染严重,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场地及楼层内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风险评价管控制度不全,风险管控失控。

案例三:吴忠市2015-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东环路附属配套工程一标段。建设单位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宁夏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五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严重不达标(现场土方未覆盖,未设置封闭式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安全监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未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东环路市政工程、道路工程、辅助工程、园林绿化等多家施工单位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管理脱节。

案例四:固原华城国际B区1#住宅楼工程,建设单位宁夏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陈亚林。施工单位是固原三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会明,监理单位是盛源鑫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邓启。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设单位未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合同中明确情况,未及时足额支付费用;施工单位现场扬尘治理除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外,均未达到“6个标准化”要求,未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度,未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和公示相关信息;监理单位未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情节严重的情况未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

案例五:中卫市中医医院新区迁建项目二标段工程,建设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负责人李明善,施工单位银川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董红亮,监理单位宁夏杰林工程咨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施卫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扬尘治理费用未列入工程造价合同中,施工现场未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度,个别施工地面裸露场地未进行覆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

案例六:中卫市高铁站站前广场道路项目五标段工程,建设单位中卫市交通物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温海峰,施工单位宁夏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玉银,监理单位银川方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青。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失控,无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标牌标识及措施。施工企业未开展自查自纠,现场无资料留存记录,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资料造假。扬尘治理费用未列入工程造价,未在合同中明确,且未支付费用。施工现场未建立防尘降尘治理措施,扬尘防治未达到六个标准化,裸露土地、土方、物料堆放全部未进行覆盖,严重不符合扬尘治理要求。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工。

四、 处罚情况

本次督查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10份,责成属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8份,由属地跟踪整改落实。对11家违法违规施工、监理企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诚信体系扣分(详见附件

五、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夯实住建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的工作原则,全面做好辖区工程项目排查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工程项目进度信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对不符合“五个一律”标准擅自组织开复工的项目立即要求停工整改,采取诚信扣分、上限处罚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建筑企业要落实自查自纠主体责任,各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企业承建的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查处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存在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形成自查自纠台账,确保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稳定可控。

(三)抓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企业扎实开展企业级、项目部级行业人员扬尘治理专项培训,探索实行企业教育培训“备案制”,建立教育培训管理台账,严格审核教育培训内容,确保辖区内行业人员“培训有痕迹、内容有标准、教育见成效”。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行业人员各层次需求和特点,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使各层级行业人员在思想上有进步、理论上有拓展、技术上有提升。

 

   附件:全区春季开复工扬尘治理督查处罚情况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区春季开复工扬尘治理督查处罚情况

 

(一)对施工现场扬尘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单位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

   1.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迁建项目,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碧桂园山海湾项目,施工单位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司。

   3.2016年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Ⅲ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银川恒大御景半岛二期项目。施工单位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银川滨河新区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96号公寓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吴忠市2015-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东环路附属配套工程一标段。施工单位宁夏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固原一中初中部扩建工程。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8.固原华城国际B区1#住宅楼工程。施工单位固原三泰建设有限公司。

9.中卫市中医医院新区迁建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单位银川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卫市高铁站站前广场道路项目五标段工程,施工单位宁夏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对现场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化的施工、监理企业记载不良行为记录,诚信体系扣分。

1.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迁建项目,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化要求,扣除诚信体系分值100分。

2.碧桂园山海湾项目,施工单位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化要求,扣除诚信体系分值400分。

3.2016年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Ⅲ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扬尘管理制度,扣除诚信体系分值100分。

4.银川恒大御景半岛二期项目,施工单位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化要求,扣除诚信体系分值300分。

5.银川滨河新区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96号公寓项目施工单位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诚信体系扣分300,对监理单位石家庄东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诚信体系扣分200分。

6.中卫碧桂园10#、11#楼 工程,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除企业诚信体系分值200分,监理单位宁夏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扣除企业诚信体系分值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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