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评标
诚信基准分值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各方主体: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宁建(建)发〔2017〕33号)和《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评标诚信基准分计算方法和2017年下半年基准分值的通知》(宁建(建)发〔2017〕60号),现将2018年上半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评标诚信基准分值公布如下:
2018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为3280分,监理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为3570分。(1月9日测算分值)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采用诚信评标基准分计算企业综合信用得分的,均依据上述基准分值进行计算,综合信用得分大于10分的按10分计算。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