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进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2017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30日 11:22   点击:

宁建质安发【2017】24号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管)监督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关于咸辉主席在2017年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部署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碧水蓝天·绿色城乡”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总站年初工作安排部署,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碧水蓝天·绿色城乡”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部署,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促进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扬尘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生产组织和安全管理,减少“三违”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严厉打击未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的施工项目,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

组 长:李志国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相关领导担任

各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检查银川市

组 长:赵玉军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成 员:夏振华 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综合科科长

贾福民 宁夏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晓斌 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陶 波 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

联络员:夏振华 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综合科科长

第二组:检查石嘴山市和宁东基地

组 长:吴国庆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成 员:何玉矛 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管理科科员

张 晓 宁夏第一建筑公司

黄开东 宁夏巨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胡彦成 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

联络员:何玉矛 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管理科科员

第三组:检查吴忠市

组 长:李晓棠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总工

成 员:晁 熠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管理科副科长

杨 斌 宁夏第一建筑公司

周国新 银川方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世敏 宁夏建筑科学研究院

联络员: 晁 熠 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管理科副科长

第四组:检查中卫

组 长:童文峰 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处长

成 员:柴 宏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管理科科长

朱保国 宁夏第五建筑公司

田 涛 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宫 禹 宁夏建筑科学研究院

联络员: 柴 宏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管理科科长

第五组:检查固原

组 长:孙中宁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成 员:李 锋 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督科科长

孙元恒 银川三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王少峰 宁夏城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安志勇 宁夏建安安全监测有限公司

联络员:李 锋 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督科科长

四、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按照JGJ59标准,全面检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检查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
3.施工现场起重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和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制定情况,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三宝”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消防、预防中暑、食物中毒等暑期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项目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情况。

7.对全区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2017年上半年工作进行督查。

8.督办全区各地今年以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处理情况。

9.督查全区各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10.督查全区各地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自治区住建厅《标本兼治遏制我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宁建建发[2017]27号),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管控、预防实施情况。

(三)检查方式:采取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排查,自治区住建厅督查组按照“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五市及宁东基地进行督查,并跟踪落实。

(四)检查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28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将责任落实到企业、项目,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检查。各检查组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检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敢抓敢管,深入一线,以查带训,以点带面,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地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教训,要结合夏季高温多雨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针对属地实际举一反三查隐患,要抓住施工现场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从而推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行为和现场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最大限度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各督查组检查用车,各组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和食宿安排,住宿费用由住建厅统一承担。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组联络员负责汇总本组检查小结,汇总后形成本次检查通报。

(五)各督查组在督查期间督促各地完成《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表》、《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汇总报表》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台账》的填报工作(见附件2、4、5、6、7),督查结束后统一进行汇总。

附件:检查用表    检查用表.zip

1.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2.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属地填写)

3.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检查表

4.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属地填写)

5.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表(属地填写)

6.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汇总报表(属地填写)

7.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台账(属地填写)

8.自治区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初评表

9.农民工工资检查表

10.安全防护用品检查表

11.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管控检查表

12.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督查考核表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6月30日

  • 附件【检查用表.zip】已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