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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全区建筑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 17:44   点击:

宁建(建)发〔2017〕47号

各市、县(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建筑工程春季开(复)工综合检查的通知》(宁建(建)发〔2017〕11号)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4月24日至5月10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建筑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共分五组,采取“双随机”和扫马路两种方式抽取受检项目,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检实体等方式,共实地检查39项工程,延伸检查9家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工作。重点对全区各地开展春季开(复)工检查、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作、扬尘治理、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共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4份,行政处罚执法建议书6份,对67名关键岗位人员给予扣分,确定典型案例8项。督查结束后,分地区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组织辖区各市县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参加,通过以查带训、以会代训的方式,扩大督查成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大部分地区能够积极开展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在确保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形势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的地区还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各市县大力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和劳资专管员,执行农民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规范化管理,关口前移,责任到人,成效较为显著。其中:吴忠市抓住施工企业法人这一关键因素,每月定期进行“两种典型”工地观摩评比。灵武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通报和整改“三到位”;泾源县认真开展春季开复工属地检查工作,主动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有关政策文件传达到辖区一线企业、工地,监督管理较为有力;灵武市建设项目落实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各项制度较好;宁东督促辖区监管的所有项目施工升降机全数安装面部识别系统。同时,本次督查中也发现一些企业在管理工程中的较好做法。对上述落实监管责任较好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企业相应的诚信加分。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中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等6项工程施工企业项目部中标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施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频繁变更,与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组成人员不相符,重新委派的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涉嫌转包、挂靠行为;固原市荣华文化商业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F区工程建设单位未办理前期招投标手续擅自组织施工,飞翔国际空港物流综合产业园项目等4项工程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组织施工,给质量安全监管埋下较大隐患。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等10项工程施工企业在督查前仍没有按规定开展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企业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工程施工企业对农民工三级培训教育不到位;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一期12#楼等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不落实对施工组织设计、超规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的编制脱离工程实际,无法对施工图纸中涉及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固原市荣华文化商业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F区等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过程中,对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把关不严,对企业承诺审核和跟踪管理流于形式,企业承诺的管理人员不能到岗履职,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不按规定组织或参与质量安全活动,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未落实。

(三)工程质量方面。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一期12#楼等2项工程不按图纸施工,施工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部位,不履行设计变更和图审手续擅自施工;同心县润德庄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等5项工程主体钢筋砼柱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丝扣不合格、破损较严重、缺少保护,箍筋不按设计加工、绑扎施工,钢筋保护层厚度小于规范要求,钢筋无进场材料台账记录和报验及复试试验报告单擅自使用,施工缝随意留置,后浇带留设不规范纵向受力钢筋随意踩踏破坏;同心县润德庄园公共租金住房等工程标准养护室(箱)不符合要求,试块管理混乱,现场搅拌砂浆等计量器具没有检验。

(四)工程安全方面。固原市东海太阳城等3项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不能有效辨识、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不履行交底、验收程序;固原市荣华文化商业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F区等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扫地杆、水平杆等防坍塌措施不到位,脚手架与模板支撑体系连接,违规将防护架用作模板支撑架,脚手架架体防护、高空作业防高处坠落不合格。设在塔吊大臂下的钢筋、木工加工区未搭设防护棚,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要求。

(五)起重机械设备方面。石嘴山市第十三中学多功能厅等工程塔吊起重量限制器、极限开关等限位保险存在失效现象,塔吊标准节高强螺栓松动;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一期12#楼等工程群塔作业无防碰撞方案存在碰撞危险,机械管理员配备不到位,塔吊司机、司索信号指挥工、施工电梯司机、塔吊安拆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存在无效证件、证件过期现象。

(六)监理单位履职方面。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综合管廊工程监理单位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人员不到岗履职,未按规定召开监理例会,派驻的监理人员资格不能满足监理业务需要,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与工程实际脱节,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特作人员持证上岗审核不到位,对专项项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条件审核不严,见证取样计划内容编制无针对性,部分材料未进行见证取样试验。关键部位旁站记录内容记录不全,未按规定对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组织验收。对发现的隐患未跟踪整改。

(七)扬尘治理、消防方面。宁夏路丰仓储物流园、颐和金凤花园西区B8B15、固原市东海太阳城工程、固原市荣华文化商业广场棚户区改造工程等工地渣土覆盖不到位,道路硬化,降尘措施不落实。同心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康复治疗中心等工程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灭火器材配备不完善。

三、处理意见

(一)对督查中表现较好的企业记载良好记录、诚信体系加分200分(见附件1)。

(二)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行政执法建议书。并扣除企业诚信体系分值,记载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见附件2)。

(三)对局部存在问题严重的工程,下达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一般隐患的工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施工企业记载不良行为记录、诚信体系扣分(见附件3)。

(四)对不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的监理单位,进行诚信体系扣分、记载不良行为记录(见附件4)。

(五)对违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宁夏建筑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的项目经理、总监、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起重机械司机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记分管理(见附件5)。

(六)对督查中存在问题较严重的8项工程,列入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全区建筑企业要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见附件6)。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督查整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督促本次督查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企业跟踪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春季复工大检查回头看,在辖区扩大工程检查和整治范围。

(二)坚持属地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的工作原则,属地要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通过检查传导压力,通过监督压实责任,通过处罚警示企业。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力度,压实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积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形成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的闭环监管。

(三)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保工程质量安全底线”的工作要求,抓好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预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和防高空坠落、防坍塌事故、防暑防汛、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等安全生产重点管控,强化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形势平稳向好。

(四)落实企业责任。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督管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担负起对辖区建筑企业的监督管理,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企业标准化考评、诚信体系计分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自查自纠主体责任。通过抓“两种典型” “差别化管理”等手段,树立一批正面典型,打击整治一批反面典型,引导全区建筑施工行业良性发展。

(五)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充分认识标化示范、正面引领的重要性,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督促辖区企业提前申报,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原则,抓好建筑施工标准化的全过程管理。做好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部署,开展好标化观摩、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宣传等活动。积极推广视频监控系统、施工升降机驾驶员面部识别等装置。

附件:

1.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通报表扬企业名单

2.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建议行政处罚企业名单

3.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施工企业诚信体系扣分名单

4.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监理企业诚信体系扣分名单

5.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关键岗位人员记分名单

6.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典型案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 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通报表扬企业名单

1.银川地区灵武市临港产业园金色港湾三标段工程,施工单位宁夏万通建筑公司在春季复工阶段能够扎实落实住建厅下发的系列文件规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较为扎实。开展农民工“三级培训教育”和考试到位。施工现场管理较规范。

2.吴忠市红寺堡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施工单位宁夏宏远建设工程公司在春季复工阶段能够扎实开展农民工“三级培训教育”和考试,工人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知识掌握较为到位。

3.吴忠市宁夏鹏胜建设工程公司对其在全区承建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较为扎实,自查自纠台账清晰,隐患治理分门别类,跟踪整改落实到位。

4.中卫市中宁县煜基.观园壹号B17#楼工程,施工单位宁夏煜基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到位,施工现场管理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5.固原市西吉县震湖乡中心幼儿园工程,建设单位西吉县文化教育体育局,监理单位河南建基工程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宁夏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管理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6.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按照“两种典型”工作要求对上述6家施工企业给予通报表扬、记载良好行为记录、诚信体系加分200分。

附件2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建议行政处罚企业名单

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6家企业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行政执法建议书,记载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扣除企业诚信体系分值。具体如下:

1.银川市路丰仓储物流园项目,建议行政处罚施工单位宁夏正宏建筑公司并扣400分。

2.银川市颐和金凤花园B8#、B15#楼项目,建议行政处罚施工单位泸州泰昌建筑安装公司并扣400分。

3.银川市飞翔国际空港物流综合产业园项目,建议行政处罚施工单位江苏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扣400分

4.固原市东海太阳城项目,建议行政处罚施工单位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并扣400分。

5.固原市荣华文化商业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F区,施工单位宁夏新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扣400分。

6.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一期12#楼工程,建议行政处罚施工单位陕西广汇建筑公司并扣300分。

附件3 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施工企业诚信体系扣分名单

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一般隐患的工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13家施工企业记载不良行为记录、诚信体系扣分。具体如下:

1.银川金城广场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正丰建筑公司扣150分。

2.银川银基健康产业园项目,施工单位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扣150分。

3.永宁县中医院迁建工程,施工单位中建安装公司扣150分。

4.永宁县三沙源16区工程,施工单位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扣150分。

5.石嘴山市第十三中学多功能厅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星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扣除150分。

6.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项目,施工单位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除150分。

7.中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楼)工程,施工单位宁夏浩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200分。

8.同心县润德庄园公共租金住房项目,施工单位宁夏银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扣150分。

9.同心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康复治疗中心、餐厅及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同心县城乡建筑工程公司扣150分。

10.同心清水壹号小区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江洲建筑工程公司扣150分。

11.西吉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工程,施工单位西吉县德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扣200分。

12.西吉县第六中学建设项目,建议行政处罚施工单位宁夏第二建筑公司并扣200分。

13.宁东基地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危化品检测楼项目,施工单位陕西省信德工程建设公司扣250分。

附件4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监理企业诚信体系扣分名单

对不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的15家监理单位,记载不良行为记录、诚信体系扣分。具体如下:

1.银川金城广场项目,监理单位宁夏城乡监理公司,诚信体系扣50分。

2.银川银基健康产业园(宁医大骨科医院)项目,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公司,诚信体系扣50分。

3.银川市宁夏路丰仓储物流园项目,监理单位陕西永明项目管理公司诚信体系扣150分。

4.银川市飞翔国际空港物流综合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宁夏信立监理公司诚信体系扣150分。

5.永宁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宁夏恒建监理公司诚信体系扣50分。

6.永宁县三沙源16区工程,监理单位四川凯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诚信体系扣150分。

7.固原市东海太阳城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扣100分。

8.固原市荣华文化商业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F区,监理单位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扣150分。

9.西吉县第六中学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扣100分。

10.西吉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工程,监理单位河南万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扣100分。

11.固原市西湖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监理单位宁夏固原六盘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扣100分。

12.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一期12#楼工程,监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公司,诚信体系扣150分。

13.同心县润德庄园公共租金住房项目,监理单位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监理公司,诚信体系扣150分。

14.同心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康复治疗中心、餐厅及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一期12#楼工程,监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公司,诚信体系扣150分。

15.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综合管廊工程,监理单位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诚信体系扣150分。

附件5 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关键岗位人员记分名单

对违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宁夏建筑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的22名项目经理、13名总监、10名质检员、17名安全员、2名施工员、2名机械员、1名起重机械司机共67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记分管理。具体如下。

1.银川金城广场工程,宁夏正丰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严兴和记6分,安全员王良运、王洋记3分;监理单位宁夏城乡监理公司总监田彦国记5分。

2.银川银基健康产业园(宁医大骨科医院)工程,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建荣记6分,安全员陈立军记3分;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白瑞山记6分

3.银川市宁夏路丰仓储物流园工程,宁夏正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宏轩记9分,安全员吕红林记3分;监理单位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张世记6分

4.银川市颐和金凤花园西区B8号、B15号楼工程,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蔡义澜记9分。

5.银川市飞翔国际空港物流综合产业园项目工程,江苏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华良记7分

6.永宁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中建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经理方爱国记7分,项目质量员唐冲记3分,安全员邵军舰记6分;监理单位宁夏恒建监理公司总监宋瑞琪记6分。

7.永宁县三沙源16区工程,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经理韩晶记12分,安全员向仁全记8分;四川凯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张勇国记9分。

8.永宁县新天地广场工程,中兴建设公司项目经理高良记6分,安全员程佳俊记9分,质量员张颜龙记3分;永宁县金程监理公司总监李锋记2分。

9.灵武市“十三五 ”扶贫移民安置房(一标段) 工程,宁夏灵隆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韩小兵记3分,安全员沈彦斌记3分。

10.石嘴山市第十三中学多功能厅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星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春梅记9分。

11.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项目,施工单位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庞会侠记9分。

12.宁东基地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危化品检测楼项目,施工单位陕西省信德工程建设公司项目经理吴雨记9分,质量员高嫦娥记9分,安全员李瑞婷记3分,施工员刘锦记9分。

13.同心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康复治疗中心、餐厅及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同心县城乡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马小平记3分,起重机械司机李志虎记3分。

14.同心县润德庄园公共租金住房工程,宁夏银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杨素静记3分,质检员马健记3分。

15.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一期12#楼工程,陕西广汇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付宝林记9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公司项目总监曲超卫记6分。

16.中卫市紫云新都时尚商业广场7#楼工程,中卫嘉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郗磊记3分,质量员徐明记6分,安全员李小龙记6分。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吕桂霞记2分。

17.中卫市五里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一期二标段7#、14#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涛记3分,安全员常金明记2分,质量员蔡银记3分。

18.中卫市江元隆府二期35#36#37#楼工程,中卫市广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何江记2分。宁夏鸿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周建宏记2分。

19.固原市东海太阳城项目,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项目经理商锋伟记9分,质量员杨连香记2分。安全员赵晓东记6分,施工员张少鹏记6分;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杨钧记6分。

20.固原市荣华文化商业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F区,宁夏新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张惠贤记9分,质量员丁治国记2分,安全员李清全记3分, 机械员黄金龙记3分;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冯录军记6分。

21.西吉县第六中学建设项目,宁夏第二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金文记3分,质量员张正强记2分,安全员马洪伟记2分;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杨海滨记3分。

22.西吉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工程,西吉县德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田样记3分,质量员王建华记2分,安全员王建新记2分,机械员李娟记3分;河南万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李博记3分。

23.固原西湖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春靖记3分,安全员王显勇记2分。

附件6

全区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督查典型案例

案例一银川市宁夏路丰仓储物流园工程,建设单位宁夏路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科建;施工单位宁夏正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宏轩;监理单位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张世。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未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检查;项目经理、总监未到岗履职;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核未审批;二次结构梁下部未按要求预留钢筋,后置筋钢筋位置偏差大,个别构造柱钢筋位移严重;房心回填土未分层碾压,外脚手架无剪刀撑,塔吊限位保险失效,未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擅自使用;监理人员王建国、秦伟杰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监理无旁站监督、监测记录,裸露场地土堆未覆盖。

案例二银川市颐和金凤花园西区B8号、B15号楼工程,建设单位宁夏颐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马文海;施工单位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蔡义澜;监理单位石家庄中天监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无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拒不执行停工令。扬尘治理、文明施工不到位:管理资料缺失。

案例三银川市飞翔国际空港物流综合产业园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宁夏飞翔国际空港物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华良;监理单位宁夏信力监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未取得规划和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监理单位未进场履职。临边、洞口无防护;裸露场地及土堆均未覆盖。

案例四固原市东海太阳城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宁夏东海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印忠;施工单位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项目经理商锋伟;监理单位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杨钧。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受力结构件钢筋制作、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现场试样、件管理混乱,标养室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模板支撑系统及临边防护违反规范要求。悬挑脚手架 、卸料平台固定端加固不到位。

案例五固原市荣华文化商业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F区项目,建设单位宁夏鼎新承盛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柳代文;施工单位宁夏新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张惠贤;监理单位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冯录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设单位未办理招投标、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单位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擅自组织施工。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经理、总监未到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体责任未落实。施工现场试样、件管理混乱,标养室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受力结构件钢筋制作、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浇带部位钢筋无成品保护措施。刚性防水材料连接不规范,转角部位不符合规范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模板支撑系统及临边防护违反规范要求。起重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临时设施未搭设防护作业棚。

案例六中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楼)工程,建设单位中宁县残疾人联合会,项目负责人陆秦己;施工单位宁夏浩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玉明;监理单位宁夏恒远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黄志宁。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措施费拨付不及时,监理未履行监督职责,施工人员培训教育未落实,项目经理长期不到岗履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涉嫌违法转包。受力结构件钢筋制作、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材料及构件无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范,施工机具无防护措施。脚手架及起重设备临边防护不到位。

案例七中卫市紫云新都时尚商业广场7#楼工程,建设单位宁夏鼎新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蒋洁;施工单位中卫嘉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郗磊;监理单位宁夏居安监理公司,总监王学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砌体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墙体植筋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临时用电接地连接不符合TN-S系统标准,配电箱未配备灭火装置。架手架体系搭设、拉结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日常安全检查管理不到位,技术交底未落实。

案例八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一期12#楼工程,建设单位是宁夏鑫泉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罗海宏;监理单位是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公司,项总监曲超卫;施工单位是陕西广汇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天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经理付宝林不在岗履职,备案安全员乔天虎、郎志刚长期不在岗履职,委派的安全员杨军军、范锋利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起重机械租赁合同由无社保关系的自然人王伟签订,商混材料款由无社保关系的自然人董凯华、刘小平支付。施工企业未对承接工地开展自查自纠。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并进行沉降观测;施工将设计的毛石基础变更为砖基础,无设计变更和图审。群塔作业无防碰撞方案和措施,两塔之间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塔吊司机持无效证件上岗作业。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无法指导监理工作,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流于形式;监理人员专业配备不齐全缺少水电专业人员,人员变更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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