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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0年度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情况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年02月17日 00:00   点击:

关于上报2010年度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

行为记录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情况的通知

五市建设局:

近期,将召开全区2011年建筑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将通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及201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情况。为开好全区建管工作会议,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请五市按如下要求提供情况:

一、依据《宁夏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管理试行办法》,严格按照《宁夏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标准》对本市建筑企业记录的不良行为内容进行认真核实。为确保所上报不良行为记录的准确性、权威性,要求各市确认不良行为记录的责任部门或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书面告知、受理、申诉、确认、处罚等程序,收集、整理不良行为事实并按程序形成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做好录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11年2月20日前,按照部门职责类型分别上报,即质量管理不良记录情况上报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安全管理不良记录情况上报自治区建管总站,招投标及代理机构不良记录情况上报自治区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近年来,由于一些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依据全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我区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对拖欠工程款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对恶意讨薪、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罚,加大了工作力度,做了大量的工作。请各市提供:

1.建设系统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接访、协调处理情况;对恶意讨薪、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建筑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况;

2.2010年底清欠完成情况、2011年清欠计划、清欠措施等。

请五市进行认真总结汇总,形成材料于2011年2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nxjstwch@163.com)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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